職工家庭在我市購買第二套及以下住房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職工家庭須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其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為“認房又認貸”。
為了繼續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需求,繼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遏制投機炒房,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及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下同)的為首套住房。
職工家庭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以及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僅有1套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的為第二套住房。
二、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需求。支持職工剛性需求及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職工家庭在我市購買第二套及以下住房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職工家庭須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三、本通知自2019年7月5日起實施。商品房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存量房以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時間為準(市區以《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在2019年7月5日之前的,仍按調整前政策執行。
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為“認房又認貸”:
“房”為職工家庭(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名下住房。
“貸”為職工家庭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如職工家庭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住房的為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家庭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且無住房;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僅有1套住房且無貸款記錄;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僅有1套住房且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以上三種情形均分別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家庭住房貸款記錄如何認定和查詢?
“住房貸款記錄”是指職工家庭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全國范圍內的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和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中的貸款記錄。職工家庭申請貸款時,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和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查詢,在連云港市申請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通過其公積金繳存地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采集。來源:連云港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