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報送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通知》
- 資訊類型:本地樓市 / 發布時間:2016-12-21 / 瀏覽:4701 次 /
- 2016-12-21 更新 投訴舉報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 蘇 省 財 政 廳
江 蘇 省 國 資 委
蘇建房?!?015〕 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報送
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通知
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通知
各省轄市建設局(房產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省監獄管理局、農墾集團:
為做好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部門關于做好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015〕51號)要求,現就報送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大規模推進棚戶區改造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進一步挖掘潛力,加大2016年棚戶區計劃安排。
一是要將需要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城市危房納入棚改政策范圍,并優先安排改造D級危房;
二是結合城中村摸底情況,加大城中村改造任務量;
三是將有條件的全國重點鎮棚戶區列入棚改政策范圍;
四是農墾系統現有場帶村及非職工家庭危房納入墾區危房改造范圍,墾區剩余改造任務全部納入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
五是要將符合條件,2016年能夠確保實施的中央企業棚改項目納入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
六是要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的要求,2016年各市縣棚改貨幣化安置率原則上不得低于50%。
二、采取多種方式實施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并舉,鼓勵通過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實施保障。
從2016年起,原則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加快已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入住,確需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的地區,應結合當地存量住房實際情況,盡量通過長期租賃和購買方式籌集。
三、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量
各地要綜合考慮近年來整體開工情況,按照合理施工周期要求,研究提高基本建成比例,制訂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量計劃,并納入目標責任考核。2016年基本建成總量原則上不低于2015年度完成總量。各省轄市應結合實際,對縣(市、區)增加入住目標等考核指標。
四、按時報送計劃數據
各市、縣(市、區)、各部門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表(詳見附件)應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后,于2015年10月28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資委;縣(市、區)計劃由省轄市收集齊全后統一報送;3個省直管試點縣和省監獄管理局、農墾集團直接報送。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 黃 清 025-51868552
省 發 展 改 革 委 投 資 處 王樹海 025-86632405
省 財 政 廳 經 建 處 戎玉泉 025-83633076
省 國 資 委 發展改革處 彭 華 025-83516051
為做好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部門關于做好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015〕51號)要求,現就報送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大規模推進棚戶區改造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進一步挖掘潛力,加大2016年棚戶區計劃安排。
一是要將需要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城市危房納入棚改政策范圍,并優先安排改造D級危房;
二是結合城中村摸底情況,加大城中村改造任務量;
三是將有條件的全國重點鎮棚戶區列入棚改政策范圍;
四是農墾系統現有場帶村及非職工家庭危房納入墾區危房改造范圍,墾區剩余改造任務全部納入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
五是要將符合條件,2016年能夠確保實施的中央企業棚改項目納入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
六是要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的要求,2016年各市縣棚改貨幣化安置率原則上不得低于50%。
二、采取多種方式實施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并舉,鼓勵通過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實施保障。
從2016年起,原則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加快已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入住,確需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的地區,應結合當地存量住房實際情況,盡量通過長期租賃和購買方式籌集。
三、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量
各地要綜合考慮近年來整體開工情況,按照合理施工周期要求,研究提高基本建成比例,制訂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量計劃,并納入目標責任考核。2016年基本建成總量原則上不低于2015年度完成總量。各省轄市應結合實際,對縣(市、區)增加入住目標等考核指標。
四、按時報送計劃數據
各市、縣(市、區)、各部門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表(詳見附件)應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后,于2015年10月28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資委;縣(市、區)計劃由省轄市收集齊全后統一報送;3個省直管試點縣和省監獄管理局、農墾集團直接報送。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 黃 清 025-51868552
省 發 展 改 革 委 投 資 處 王樹海 025-86632405
省 財 政 廳 經 建 處 戎玉泉 025-83633076
省 國 資 委 發展改革處 彭 華 025-83516051
來源于(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http://www.lygcin.gov.cn/penghuqu/2015-10-23/1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