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政策。
據介紹,新契稅政策包括:(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根據地稅部門對相關政策的解讀,新舊稅收政策對照如下:一是契稅新舊政策的對照,關于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規定家庭唯一住房必須是容積率、面積、交易單價均符合規定的普通住房。新政策對容積率和交易單價已不再限定,不區分普通或非普通住房,凡是住房面積符合規定的均可享受優惠;
關于稅率,對于首套住房,原政策對超過144平方米的稅率是3%,新政策不再劃分144平方米界限,統一規定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稅率是1.5%;對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2%。
目前,我省納稅人申請契稅優惠在手續上更加便捷,納稅人只需如實提交家庭住房情況誠信保證,主管稅務機關依據誠信保證對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記錄進行查詢,查詢結果符合規定的,即可依法享受契稅優惠。二是營業稅政策新舊的對照,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政策不變,仍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不再區分普通或非普通住房:即對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由原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調整為免征營業稅;對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政策不變,仍免征營業稅。